| 关于评选先进教研室和优秀 教研室主任的通知 |
| 作者:教务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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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我院自2006年4月成立教研室以来,许多教研室按照学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在加强专业规范化建设,组织落实完成院、系下达的教学任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以及在提高相关课程及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了互相交流、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使教研室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成效,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决定在今年12月进行第二次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教研室在完成院系下达的教学任务,开展教研活动,和进行教学研究,师资培养,抓好教研室的基础建设等方面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具体根据应教字[2007]7号文《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办法(暂行)》中的规定。 二、评选范围 凡学院正式批准成立的教研室和正式任命的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负责人(任职满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方式和时间安排 1.本学期9月—11月为各系教研室进一步进行教研室工作规范建设及工作小结阶段。 2. 3. 4.12月下旬院教学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获奖初步名单,公示后由院务会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议组组成 评议组由分管院长、教务办、质量办、综合办负责人、教学督导等院内外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张培元 副组长:王永止 成 员:许振中 杨松舲 芮琳琳 包振喜 闵龙华 王少九 吴正源。 秘 书:王亚娜 五、名额 本次评选系级先进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系教研室数量的三分之一。 院级先进教研室,优秀教研室主任各5名。 各系可原则上至少推荐先进教研室,优秀教研室主任各一名参加院级的评选。所推荐的教研室主任与所在教研室可以重叠,也可不一致。个别教研室数量多的系科可推荐1-2名。 六、奖励标准 评选出的先进教研室、优秀教研室主任,学院将依据《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